您当前的位置 : 东北网  >  东北网国际  >  国际新闻
搜 索
陈乔恩酒驾后道歉 看处罚"全球最严"的台湾如何治"酒驾"
2018-01-04 13:57:00 来源:东北网  作者:
关注东北网
微博
Qzone
极光新闻

 

详情视频@娱乐日爆社 

  东北网1月4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,陈乔恩酒驾涉嫌公共危险罪于今天早上近9点被移送台北地检署,目前正等候开庭审讯。

  据悉,陈乔恩在家喝酒后,想出门买东西吃,红灯右转就碰上警察,酒测值高达0.67,直接被警方带回警局侦讯。

  1月4日中午,陈乔恩发博道歉:“对不起让大家担心了。”表示一定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,日后绝对不会再违反交通规则。

  微博截图。

  台湾酒后驾车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,惩罚措施号称“全球最严”,几乎达到“沾酒别上路,上路必被罚”的标准。

  喝一瓶啤酒再开机动车,便可能被警察扣车,另被罚款数万元新台币,超过两瓶啤酒便可能以“公共危险罪”入狱。即便只是“无辜”地享用了烧酒鸡,只要酒精测试超标,一样逃不过受罚的命运。曾有岛内民众担心严罚之下监狱爆满,眼下超员的台中监狱正调整标准,让部分酒徒有机会以改交罚金的方式,躲避牢狱之灾。

网络图片。

  台“法务部”前年清查全台21个地检署,发现酒驾收监标准竟多达6种,台湾高检署因此召开检察长会议,推出统一标准。从2013年6月开始,全台民众都需遵守这一严格规定:驾驶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0.25mg/L(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.05%)以上而驾车者,便构成公共危险罪。民众有酒驾行为至少判处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,并从严处罚。但也有例外,即食用烧酒鸡等含酒精食物而非直接饮酒,或未肇事、酒精测试值低于0.55毫克、3年内未再犯、已接受戒瘾治疗的单纯酒驾犯,可减轻处罚。

  由于台湾各地检署对酒驾累犯是否准予改处罚金的标准不一,台湾“法务部”为此做出了“5年内三犯酒驾便收监,不准改处罚金”的统一规定。

  稿件内容由东北网新闻频道制作整理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或镜像,违者必究。

责任编辑:孙宇
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,我们立刻删除。
频道推荐